浙江宁波余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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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内容分类:公告公示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日期:****-**-**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责任处室:市民政局余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articlecontent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号)、《宁波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民发〔****〕***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评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应当申请参加评估:*.在余姚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满两个年度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评估等级有效期满的;*.参加过评估且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年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二、 评估类型和指标****年度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见附件*)具体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不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专业性(体育类)五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不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职业技能类、体育类、其他类三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三、 评估申报参评社会组织按照所属类型填写《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见附件*),于****年*月**日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和本组织近两年(****年、****年)运转情况报告报余姚市民政局。资格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在余姚市社会组织公众号公布****年度参评的市级社会组织名单。名单确定后,参评社会组织中途不得退出评估,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评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未参加上年度年检或年报的;*.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慈善组织未年报)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四、其他事项*.****年度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所需经费由市民政局承担,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参评社会组织应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供评估专家组现场评估。*.各业务主管单位应进一步重视和关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对所属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各乡镇街道应做好辖区内民非登记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评估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做到应评尽评);*.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摆正态度,认真准备材料,做好参评工作,为自身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工作基础。五、评估材料报送地址:*.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统一由各乡镇街道收齐后交至市民政局:余姚市大黄桥路**号*号楼***室;评估材料接收人:王宁宁,********;*.其他社会组织交至余姚市城下路**-*号余姚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室;评估材料接收人:陈雯洁,******** ,***********。附件:*.****年度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余姚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 余姚市民政局 ****年*月**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附件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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