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松阳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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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特此公示。公示时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人: 吕建华,联系电话: ***********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江南东路**号(邮编:******)附件:附件* 松阳县水普名录内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附件* 松阳县水普名录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松阳县水利局****年*月**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