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正骨医院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施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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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泉州市正骨医院 项目名称: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施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福建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的通知》(闽卫中医函〔****〕** 号)、《福建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委托协议书》文件要求,泉州市正骨医院作为福建省中医药数据中心的委托单位,从****年开始负责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项目的建设。建设的内容包括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软件部署与接口开发、与国家互联互通等工作。****年*月,为充分发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推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数据中心,在项目一期的基础上进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能力提升,不断完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并试点部署,积极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远程会诊模块应用,完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服务,进一步扩展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覆盖范围,以切实提高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效益,助力优质中医药诊疗资源下沉到基层中医馆。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施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包括将现有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升级到V*.*并对原有接口进行改造、完成省中医药数据中心与国家中医药数据中心的互联互通工作。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中医药大数据中心与健康运平台构建”课题协议书》,******是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系统)开发任务的唯一承担者。《福建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委托协议书》要求建设的系统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中医药大数据中心与健康运平台构建”课题协议书》系统一致,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选定合作供应******。(*)供应商是中国中医科学院国家重点课题“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的研发与实施”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系统)开发任务的唯一承担者,负责了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多个系统的开发,参与进行了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研究。(*)供应商拥有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系统多项著作权。综上所述,建议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施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供应商承担此次任务,有利于系统的无缝衔接,有利于规避风险,有利于标准和规范的统一,确保项目的连续性,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确保系统实施的顺利进行。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号楼三、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泉州市正骨医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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