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强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万平方米项目(报告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年加工中空玻璃*万平方米、夹胶玻璃*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广园路**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苏州瑞******项目概况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平方米。主要采取外购玻璃原片等原料,通过裁切、钢化、合片等工艺,年产中空玻璃*万平方米、夹胶玻璃*万平方米。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磨边、打孔、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丹徒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级标准。(*)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铝条切割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落实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等降尘措施。涂胶、封边、蒸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B.*标准。厂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标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玻璃渣、废铝边角料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相关管理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环评处固话:****-********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