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安福县南江中型灌区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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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南江中型灌区工程设计招标于****年**月**日*:**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分中心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家投标单位参加了报名并递交了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序号单位名称*广*******广东*******开*******安福县利水勘察设计室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中标候选人:第一排序人安福县利水勘察设计室投标报价根据《安福县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安办字〔****〕**号)文件规定计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费参照文件第七条按照以下标准计费:泵站****元/座;渠道****元/km,输水工程管网地形测量****元/处,水陂地形测量****元/处。控制价参照《安府办【****】**号》文件承诺下浮让利*.*%。承诺工期**日历天第二排序人广******投标报价根据《安福县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安办字〔****〕**号)文件规定计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费参照文件第七条按照以下标准计费:泵站****元/座;渠道****元/km,输水工程管网地形测量****元/处,水陂地形测量****元/处。控制价参照《安府办【****】**号》文件承诺下浮让利*.*%。承诺工期**日历天第三排序人广东******投标报价根据《安福县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安办字〔****〕**号)文件规定计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费参照文件第七条按照以下标准计费:泵站****元/座;渠道****元/km,输水工程管网地形测量****元/处,水陂地形测量****元/处。控制价参照《安府办【****】**号》文件承诺下浮让利*.*%。承诺工期**日历天投诉受理单位及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向如下单位投诉:招标监督单位:安福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地 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防汛抗旱大楼***室联系人:周海波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