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辽宁首个“文学之乡”落户庄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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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 中 | 小】*月**日,由辽宁省作家协会、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庄河市文联、庄河市作家协会举办的辽宁“文学之乡”授牌仪式在庄河市举行。省作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孙伦熙,省作协办公室主任雷宇,大连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宋振,大连市作协秘书长李勇,庄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春利,庄河市委常委李兆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延青、市政协副主席刘玉全出席授牌仪式;庄河籍著名作家、省作协副主席孙惠芬,著名辞赋家孙五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汉语言文学系主任郑丽娜,大石桥市作家协会主席赵素馥应邀到会;庄河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文艺工作者、庄河作家协会海华学院创作基地学生代表等***余人参加了仪式。图片附件仪式上,孙伦熙向庄河市颁授了辽宁“文学之乡”牌匾,张春利代表庄河市接牌。长期以来,庄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推动文化文艺事业发展放在全市的重要位置,各门类艺术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特别是在文学事业发展方面,各类文学社团及新人、新作不断涌现,并先后走出孙惠芬、周立民、孙五郎等文学名家。近年来,庄河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的领导,牢牢把握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推进文艺工作守正创新、蓬勃发展,文学队伍不断壮大,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创作活动丰富多彩,各类作品精彩纷呈,共同营造了庄河浓厚的文学氛围,形成了富有当地特点的文学气象。图片附件孙伦熙在讲话中指出,辽宁“文学之乡”是辽宁省作家协会延伸服务手臂、开展地方性文学活动的重要载体。他希望庄河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好新时代文学鲜明特征,自觉承担起新时代文学的神圣使命和任务要求;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做人民的学生,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做好新时代辽宁振兴、大连振兴、庄河振兴的参与者、记录者,为时代画像、立传、明德;要发挥好辽宁首个“文学之乡”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会员“四力”,焕发创作热情,在新时代辽宁文学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新的贡献。图片附件宋振对庄河市获得辽宁首个“文学之乡”表示祝贺,对庄河市文学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希望庄河市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发挥人文优势,不断推动文艺繁荣,在建设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的进程中打造庄河模式、贡献庄河力量。图片附件张春利表示,辽宁首个“文学之乡”落户庄河,将进一步促进庄河文学艺术繁荣、优化庄河人文环境、赋能庄河各项事业发展。庄河市将倍加珍惜辽宁“文学之乡”的荣誉,认真落实好《辽宁“文学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让首个辽宁“文学之乡”在庄河不断焕发出新的光彩。张春利还介绍了庄河人文历史、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希望省和大连市文学名家、文学工作者们多来庄河采风创作、座谈交流、指导工作,共同推进庄河文学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孙惠芬在致辞中表达了对家乡的祝福。她说,庄河的文脉历史一直在延续,家乡既是我生活的故乡,又是我文学的故乡,今后还要和庄河的作家们一起努力,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图片附件雷宇宣读了省作协《关于命名庄河市为“文学之乡”的决定》。李勇宣读了巴金研究会、大连作协的贺信。与会人员还共同观看了庄河文学发展的电视片《一路走来》。庄河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孙义鼎主持了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