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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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昌江) 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 ( 一期) 项目补遗书致各投标人:一、中禄嘉合(海南)******受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委托,对海南 (昌江) 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 ( 一期) 项目(项目编号:hizw***********)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开标室。现发布补遗书,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变更如下:*、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企业诚信==》*、①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现变更为“①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文件的获取:由“****年**月**日**:**时”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原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原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开标室”现变更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开标室”。*、原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年**月**日**:**时”现变更为“****年**月**日**:**时”。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联系人:李工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中禄嘉合(海南)******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勋亭路中段融创海口壹号南区*栋****房联系人:林工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