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8号葛洲坝国际广场北区8栋1单元14层1402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主体内容--开始?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号葛洲坝国际广场北区*栋*单元**层****号项目编号:S******D************标的名称:标的编号:转让方名称:中国专利信息中心转让方类别:法人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武汉市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交易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标的资产的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公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披露的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通过电签方式对如下事项进行承诺: ①已了解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②已了解自身符合国家、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受让本资产的相关规定,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资格条件进行了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承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③同意被自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④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交易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⑤同意在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⑥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⑦同意房产过户日为交付日,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办理房产过户之日前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过户之日后由受让方承担、 ⑧标的成交后,须向北交所支付成交价*.*%的交易服务费。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数据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主体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