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编号:2023-JKCNYL-F1002)评审结果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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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KCNYL-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编号:****-JKCNYL-F****)评审结果公示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经采购单位实地考察,原预中标供应商广******在采购单位驻地不具备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履约能力,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单位研究决定拟递补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并予以公示。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二、项目编号:****-JKCNYL-F****三、变更内容:经采购单位实地考察,原预中标供应商广******在采购单位驻地不具备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履约能力,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单位研究决定拟递补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并予以公示。四、预中标信息 序号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下浮率(%) 地址 肉类 水产禽蛋类 蔬果类 干杂调料类 牛奶饮料类 * ****** ** ** ** ** **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新福里路**号铺面 五、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单位做出书面答复,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六、其他补充事宜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军队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七、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以下费用:(*)招标文件论证费用由中标人按实支付。招标文件论证费用:¥****.**;(*)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以预算金额为计取基数)。代理服务费:¥*****.**。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某部地址:南宁市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领峰A座****室项目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温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领峰A座****室 联系方式:韦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