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瓯评审〔2023〕29号关于委托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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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财政投资评审各服务机构: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各中标人按建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瓯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号)的相关规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到建瓯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年第二十九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建瓯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业务用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建瓯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年*月**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