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红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82.84%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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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GQ******-*统一交易标识码:C**-*****************A-********-******-*项目分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交易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转让方代码:********MB*J******转让方类别:法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转让比例:**.**挂牌价格:**.**** 万元挂牌期间(天):**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是竞价交易方式网络竞价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是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否重要信息披露: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 *、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源网站链接http://***.******.***/infodetail/?infoid=N****GQ******-*批准单位名称:null批准文件名称:批办单批准文号:无批准日期:****-**-**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其他内部审议情况:转让标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内******企业代码:****************X*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企业所在地区:企业所属行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企业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审计年度(上年度)****审计机构(上年度)内蒙古普正******资产总额(上年度)(万元)***.**负债总额(上年度)(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万元)**.**利润总额(上年度)(万元)-*.**净利润(上年度)(万元)-*.**报表日期****-**-**报表类型月报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