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2023年平利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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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平利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途径、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等信息予以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平利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区域:平利县监督举报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陈家坝**号举报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一、行政执法权限、职责 平利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以县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一)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村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负责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实施路政巡查,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承担查处、制止各种利用、侵占、损坏、破坏公路路产路权等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全县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车辆实施依法查处。(三)负责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行业执法,承担县域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行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四)负责县域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执法,依法对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等法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五)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六)负责组织开展交通专项整治和执行重大执法任务。(七)负责相关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八)负责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九)负责与各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日常巡查、协助调查取证等协调配合机制,指导各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十)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平利县洛贵公路大贵超限检测站是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依法对在洛贵公路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三)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行等数据和动态信息;(四)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五)负责统计从洛贵公路出境的重晶石矿石及砂石料数量,并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六)承办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二)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等。(三)部委规章:《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等。(四)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隧道安全保护办法》等。三、行政执法程序 (一)平利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检查流程图(详见附件*)(二)平利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流程图(详见附件*)(三)平利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流程图(详见附件*)四、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力。(二)救济途径:当事人应自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五日内,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申请听证、陈述申辩;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平利县交通运输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详见附件*)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年*月*日附件*:行政检查流程图.pdf 附件*:行政处罚流程图.pdf 附件*: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pdf 附件*:平利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表.pdf 附件*:平利县交通运输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