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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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知》(冀环机动车[****]***号),按省、市相关落实限行措施相关要求,我区现发布公告如下: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公告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衡水市公安局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衡环办﹝****﹞**号)文件,衡水市滨湖新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限制通行措施有关事项公告:一、自****年*月*日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入我区域以内(除高速公路)道路行驶。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限行提示标志。三、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道路通行车辆排放阶段信息审核。五、军队、武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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