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就业服务中心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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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号)要求,讷河市财政局于****年*月*日至*日对你单位****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问题。****年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用就业专项资金购买**台电脑,用于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共花费***,***元。此项支出记入“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科目中。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规定。 二、处理建议 责令讷河市就业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及时更正相关科目,做到真实反映单位经济事项和各项支出。 以上处理决定,请你单位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联系人:李焕,电话:****-*******,地址:讷河市财政局。 讷河市财政局 ****年*月**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