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物流部中石油项目业务操作环节外包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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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部中石油项目业务操作环节外包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的委托,************物流部中石油项目业务操作环节外包进行招标,现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物流部中石油项目业务操作环节外包*、项目编号:DZJL-FWZB-********、服务内容:************物流部中石油项目业务操作环节外包,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期限至****年**月**日(外包合同与项目合同同步)。*、服务地点:长春地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二)************物流部中石油项目业务操作环节外包经前期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官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经过两次招标,只有唯一投标人报名,因项目的特殊性,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吉******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东,明溪路以南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号行政办公楼长春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楼***室*、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提出申请或异议,采购人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官网》上发布。**、联系方式采购人:************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环球贸易中心*栋****室联系人及电话: 国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