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关于包装基地及配套设施扩建技改项目 —10万吨半敞开式酒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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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装基地及配套设施扩建技改项目—**万吨半敞开式酒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包装基地及配套设施扩建技改项目—**万吨半敞开式酒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张晓美电话:****-*******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楼***室序号中文名称备注*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泸州)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行政相对人代码_*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蒋英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包装基地及配套设施扩建技改项目—**万吨半敞开式酒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泸市环龙马潭建函〔****〕**号许可类别普通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泸市环龙马潭建函〔****〕**号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包装基地及配套设施扩建技改项目—**万吨半敞开式酒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泸州)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包装基地及配套设施扩建技改项目—**万吨半敞开式酒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和关于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龙马潭区石洞街道郎酒大道一段***号,租赁******空闲用地,占地面积*****.**m*,建设*栋半敞开式酒库,不锈钢酒罐约***个,包含勾兑一、二区,调味区,放酒一、二区等配套设施建设,购置机器设备***余台(套)。建成后可新增储能**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本项目为G****其他危险品仓储,根据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川投资备[****-******-**-**-******]JXQB-****号备案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租赁******空闲用地,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川(****)龙马潭区不动产权第*******号,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龙马潭区土地利用规划。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三、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营运期不新增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和清洗废水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管理,落实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营运期储罐呼吸阀废气通过采取罐区设置高温喷淋降温设施和温度报警阈值,提前布置输送管道,提高不锈钢储罐区基酒转输过程的自动化水平,避免人工转输导致的洒漏损失,严格按照相关储罐运行维护、物料转移和输送控制要求等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抽酒泵等设备安装在专门设备间内,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等措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在厂界周围植树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进一步减轻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应减速慢性,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堆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控制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堆放量,并在土石堆上覆盖塑料薄膜,在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由厂家更换回收或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通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连接应急事故池的污水收集沟和收集管网,设置围堰并定期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营运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项目运营期环境安全。涉及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应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四、本项目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五、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七、项目建设中若违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将由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八、请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长期)许可机关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K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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