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湖北省中心】梁子湖环湖通村(防汛)道路二期工程3标段工程总承包梁子湖环湖通村(防汛)道路二期工程3标段工程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009SZ-02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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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梁子湖环湖通村(防汛)道路二期工程*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我单位参与梁子湖环湖通村(防汛)道路二期工程 * 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对招标公告 *.*条(*)企业业绩要求:“①承接过*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描述中,投标人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 EPC 合同中的施工或设计工作,是否满足此条 EPC 业绩资格要求有疑问,请明确?
答:关于企业资格条件业绩情形①中投标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的定义增加补充说明:独立承担或者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者成员单位承接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均符合要求。招标人:湖北鄂州梁******(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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