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大通湖区建设路保租房(人才公寓)项目[答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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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显示/ 大通湖区建设路保租房(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华******受益阳市大通湖区******的委托,对大通湖区建设路保租房(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补充地勘资料(详见附件)。
二、P**页,原招标文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进度付款;第一次付款,完成工程量清单的**%,按已完工程量支付**%的工程款;第二次付款,完成工程量清单的**%,按已完工程量支付**%的工程款;第三次付款,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财评审定金额**%的工程款;第四次付款,出具结算审计结论后,按照审计结论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余下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工程款支付不计利息。
现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进度付款;第一次付款,完成工程量清单的**%,按已完工程量支付**%的工程款;第二次付款,完成工程量清单的**%,按已完工程量支付**%的工程款;第三次付款,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财评审定金额**%的工程款;第四次付款,出具结算审计结论后,按照审计结论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余下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工程款支付不计利息。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概算清单等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招 标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监督单位: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