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理市智慧城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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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理市智慧城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鹏盛(招)****-*** 项目名称:大理市智慧城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基于云南省住建厅对于城市管理服务提出的相关规范指导、满足大理州数字化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结合大理市实际需求情况开发部署一套大理市智慧城管系统。(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大理市智慧城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x****;****&#x****;***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 地点:*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河北路*号 联系方式:陶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川锦园*幢*单元****室 联系方式:杨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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