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秦安县跨葫芦河人行桥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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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跨葫芦河人行桥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甘******受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HRXZBYQ-********
*.*工程名称:秦安县跨葫芦河人行桥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西起娲皇南路,跨葫芦河,东接解放军纪念碑公园内路
*.*建设规模:新建人行桥*座,桥梁全长***m。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本次监理投资额为**万元(此价为最高限价,大于等于此价为废标)。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工程,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监), 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近两年内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鸿源新居
*.招标文件制作费用报名现场缴纳,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开标地点:秦安******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秦安县娲皇南路飞将巷秦安县人防办大楼
联系人:谢伟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鸿源新居
联系人:樊小平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