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关于公布自治县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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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民生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自治县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昌吉州党委编办《关于开展州县两级各部门系统权责清单比对认领工作的通知》(昌州党编办〔****〕*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本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认领本层级本部门(单位)权责事项,**个部门(单位)共认领权责事项****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征收*项、行政给付**项、行政检查***项、行政确认**项、行政奖励**项、行政裁决**项、其他行政权力***项。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已经县委****年第一次编委会议研究通过,现通过木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依法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县委编办要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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