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华能扬州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38.4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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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谷营新村
*、建设单位:华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万元,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安装***Wp太阳能组件约*****块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直流侧容量**.*MW(交流侧装机容量**.*MW),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发电量约****.**万千瓦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在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为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过滤后循环使用或者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
(*)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隔油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或回收利用;废弃土方、隔油沉淀池沉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或回收利用纳入市政建筑垃圾系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年*月**日-****年*月*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承诺文件: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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