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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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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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淠望路南屏路交叉安兴正和城商铺西门*栋***
成交金额:肆拾捌万叁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强化管理服务规则,对金安区内的医院、药房、乡镇医疗室进行基金监测,协助乡镇(街道)基层医保服务经办示范窗口创建;协助对新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核查验收服务。
服务要求:(一)根据服务内容,提供科学、完整的服务方案,建立必要的监控服务平台,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确保满足服务需求。(二)承诺按成交价和实际工作日支付上期项目到期之日至本期项目生效之日期间项目款;合同期间委托项目未完成的,应继续履行该项目直至项目完成。(三)按采购服务内容要求,每年出具一份成果分析报告。(四)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执行医保信息保密制度,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电子数据、文件材料,以及由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本项目保密的任何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年(本项目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五、评审专家名单:明辉、吕品、张光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提出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金安区皋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
地 址:六安市文汇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二轮报价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