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措美县雪热村次玛龙组至乃西乡恰杂村公路工程一标段(第三次)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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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雪热村次玛龙组至乃西乡恰杂村公路工程一标段(第三次)澄清说明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我单位收到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条“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彩色扫描件或在上述人员资历表的备注栏中承诺能从该项目撤离。”的质疑,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针对上述异议,我单位回复如下:一、招标文件不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不作变动。本次澄清说明不更改招标文件内容,本次澄清说明不计入补遗编号,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不作变更。二、本次澄清说明再次强调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从重处罚,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核查。根据第一次招标失败及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再次重点提醒各投标人:投标人关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是否有在建项目须如实反应。
*.若投标人说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而被招标人查出存在其他在建项目的,视为弄虚作假。*.若是承诺能从其他项目撤离的,还须在“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核验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能证明该人员已经撤离的完整的证明材料(提供完工证明或变更撤离证明材料等,并提供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核查方式及网上的相关核查数据信息),若在核查阶段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存在被查询到仍在其他项目履职的情况,视为弄虚作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