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思县第二期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3-G3-40001-GXXS)复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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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思县第二期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FCZC****-G*-*****-GXXS)复评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防城港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关于上思县第二期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FCZC****-G*-*****-GXXS)复评结果公告******于****年*月**日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本项目复评工作,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到会,经评委会重新评审,复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上思县第二期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FCZC****-G*-*****-GXXS)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上思县第二期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详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文件的构成”五、采购需求
三、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四、复评结果:
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家,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由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钟璐潞,庞凯文,凌子淳,黄海燕,陈元泽(采购人代表)
六、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何林丽
联系电话:***********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栋十九层
*.采购人名称:上思县财政局
联系人:梁艺潇
联系电话:****-*******
地址: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号财政大厦采购人:上思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