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望湖揽胜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二次)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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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湖揽胜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二次)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编号:***
各投标人:
“望湖揽胜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二次)(项目编号:GC-AQ-****-***)”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问:招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备注栏“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的内容是否仅提供这些信息的表格?如涉及投标人”控股子公司“的信******的营业执照和查询截图?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中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仅需用文字、表格等形式提供,格式自拟,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但表下“注”中已明确“******”时才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提出“须提供项目发改委立项文件及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目前多地采取线上审批及备案制度,存在项目立项备案文件非发改委出具(如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线上生成立项备案文件无印章的问题。请问:正常使用该类线上生成的如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出具的项目立项备案文件(未签章),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有印章,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与立项备案文件相符进行佐证,是否可行?
答:提供的立项文件非发改委出具,可以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后出具的,如出具的电子版立项文件上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另行提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核或备案通过的截图,该截图上的项目名称与立项文件上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安庆市龙眠山路与振风大道交汇处
联 系 人:黄文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 系 人:唐娟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