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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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名称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包)项目编号WH**GC****SZ****标段名称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包)标段编号WH**GC****SZ******招标人名称芜湖市******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联系人及电话江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苏******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楼***联系人及电话金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芜湖******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道 路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投标报价(元)/费率(%)**.*%(设计费率:**%)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姓名:朱海峰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质量承诺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包)(***.******.***) 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包)(***.******.***) ****至****年度芜湖市湾?b区城南片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年度湾?b区城北片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无规定公示的奖项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全国城镇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 ****年度中国市政工程协会(AAA) 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江苏山水******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设计费率:**%)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姓名:刘强 证书编号:苏****************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质量承诺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信宜市绿道一期 EPC 项目(***.******.***) 吉安市神岗山公园(旅游综合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无规定公示的奖项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甲 级投标报价(元)/费率(%)**.**%(设计费率:**%)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姓名:郜颖蕾证书编号:豫****************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工期(天)***质量承诺合格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阜阳市颍州区 **** 年百巷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无规定公示的奖项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证书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基准价:建安及养护基准值**.**(设计费基准值**) 提示*、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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