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大田闽西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0.4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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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FJ*******项目名称
大********.**%股权转让方名称
福建闽西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转让总价款扣除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的余额)后的余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分期付款
首期价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其余款项及利息应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月**日。
*、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标的公司债权债******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拍卖规则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