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山市中医医院 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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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医医院 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答疑书**号致各投标人:提问*:本项分别两次挂网招标,同一个业主单位分别两次挂网的招标文件设置内容却不一样。第二次挂网的招标文件故意增加招标人代表*名,请问招标人为第二次挂网为何要单独增加*名招标人代表?当前医疗领域反腐工作如火如荼,请招标人慎重!。回复: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号】“一、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一)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依法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的自主权”;故招标人依法设置业主代表*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乐山市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