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中标公示】城区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福鼎市城市道路智慧交管(硬件)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标公示】城区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福鼎市城市道路智慧交管(硬件)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城区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福鼎市城市道路智慧交管(硬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工程于****年*月**日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福鼎市桐城街道流美社区流美路***号(市公交大楼第六层)联系人:林林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地 址: 福鼎市名京九龙*栋*梯****室联系人: 叶静电 话: ****-*******二、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城区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福鼎市城市道路智慧交管(硬件)项目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提交的投标文件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福******投标报价:******* 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合格标准; *.符合辽******提供的设计方案(含图纸)要求; *.应与福鼎市公安局现有所有使用的设备、系统完全兼容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工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各系统能正常试运行,达到初步验收合格;初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并完成设备检测工作,达到进入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时中标人提供项目竣工验收的书面申请报告、开工报告、完工报告、报验单、移交证书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按照设计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招标人可重新确定验收的时间,在重新验收前,中标人负责继续免费对项目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招标人确定的期限内达到验收标准,验收过程和方式不变,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不免除中标人的逾期竣工违约责任。中标人未按各阶段时间节点及交付时间交付工程的,每延迟一天,中标人需支付招标人违约金****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因不可抗力因素、疫情或招标人原因等特殊情况,导致交付时间延误的,交付时间予以顺延。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福******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无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郑希、韩庭炎(组长)、林振兴、黄少凤、周林树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九、公示其他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福******,中标金额:*******元;业绩: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福安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长乐城区及主要道路灯控路口信号控制机升级换代项目、宁德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指挥大楼节能改造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三钢第二幼儿园及青山地下停车场智能化工程。*.本项目K值为**.**%,C值为**%。*.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厦********.**分;福********.**分;福********.**分。*.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数字办[****]**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监督部门: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十、公示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