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哈尔滨市南岗区上夹树街75号2门2单元6层1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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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上夹树街**号*门*单元*层*号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南岗区上夹树街**号*门*单元*层*号房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南岗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本项目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资产另行处置。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相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向北交所递交挂牌附件所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企业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受让方自然人需签字按捺手印)。 *.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 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