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开发区通源路西侧90.3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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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开发区通源路西侧**.*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梅厂镇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武****** 类型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出租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开发区通源路西侧**.*亩土地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确保合法合规经营,若改变土地用途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出租方不负责解决灌溉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人工等相关费用; *、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除因特殊原因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取土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报名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土地承租权,将扣除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出租; *、要求承租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合同租金外,还需另交纳*万元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如无违约,合同期满不计利息原数退回; *、合同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部分土地退回,出租方将退回相应面积租金及青苗补偿费用,不再做其他形式补偿; *、该地块不得进行种树、种草等非农化经营,不得撂荒、燃烧地上物等; **、本次出租土地面积**.*亩,最终以此面积签约,不再进行实际测量,承租方如因此产生异议拒绝签约,报名视为认可,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承租方如因经营需要改善沟渠路现状及相关附属设施,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且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给与任何补偿; **、鉴于农时原因,为避免土地撂荒,出租方已安排人员种植玉米,承租方需将支付租金及种植的农作物一切管理及各项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受让方条件 梅******法人。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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