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长丰县中医院DR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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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DR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T************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长丰县中医院DR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T************)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浙江******采购人:长丰县中医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长淮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地址: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项目负责人:郭工/何工联系电话:****-********/********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北京时间)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