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住建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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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质安〔****〕***号)和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质发委办〔****〕**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经研究,决定以“增强质量意识、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年*月开展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平台作用,着力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品质,为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告屏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开展“质量月”宣传指导活动,围绕区域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等政策文件开展学习研讨,总结提炼质量提升工作典型经验。引导辖区内在建项目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质量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质量月”宣传。
(二)开展工程质量宣讲活动
各地住建部门要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质量管理人员深入企业和施工工地一线,开展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宣讲、技术交流培训、事故案例剖析等活动,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参与度。开展群众性的“质量宣传日”活动。以“市民广场质量大讲堂”、“专家进社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工程质量管理及质量通病防治常识。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回访活动,认真听取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建议,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开展精品优质工程观摩活动
市住建局将通过“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年精品“姑苏杯”优质工程系列展播活动,请各地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观看学习。各地住建部门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优质工程观摩学习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相互学习交流,开拓眼界视野,不断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四)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交流培训活动
市住建局在常熟市开展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交流培训活动。各地住建部门可采取线上宣传、组织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推进辖区内检测机构加强技术交流,学习先进经验,补足自身短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开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检测人员实际操作训练,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自律意识、理论水平和检测能力。
(五)宣贯落实建筑材料信息归集工作
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材料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号)的宣贯,推动相关建筑材料完成信息归集,并加大对辖区内在建项目抽查力度,通过扫描供应企业二维码(一级码)及项目材料二维码(二级码),查验供应企业的相关信息、建筑材料质保资料及见证取样情况等,对检测机构核验和归档《见证取样记录表》情况进行检查等。
(六)深化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
市住建局将调度各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情况。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项目占比,规范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形式、内容,提高公示的传播度和覆盖面,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七)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相关实施细则;把学习和使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相关实施细则作为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重要举措,督促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等编制企业手册,真正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用于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观看学习省住建厅录制的《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市政工程之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篇(****版)》等专题讲座视频。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部署。各地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的实践,认真部署落实,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多途径、多手段发动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
(三)总结工作经验。各地住建部门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于*月*日下班前报送人员名单(附件);**月*日下班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发布的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汇总后以报告的形式报市住建局。
各地“质量月”活动联络员与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获取相关视频资料。联系人:孙昱;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质量月”活动联络员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