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3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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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浙******年扩产****千克催化剂技改项目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浙******近年来,根据浙******科研开发和生产需要,拟扩展催化剂产能,同时配套相应的环保安全设备,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均相催化剂车间一楼和二楼已布局各类催化剂专用生产线,无法满足新增产品的生产需求,需要对原有生产车间布局适当进行调整和三楼厂房重新进行设计和装修,新增贵金属化合物、均相催化剂和多相催化剂生产线,同时对原辅料仓库和综合仓库进行优化调整。项目建成后,能达到新增年产****kg催化剂的生产能力。已按要求开展公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保审查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综合废水经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应标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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