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反选药剂采购项目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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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反选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 项目名称:******反选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吨反选药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海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网上领取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领取无效) 。(*)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U盘等);以上资料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刘福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徐宁****-*******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宁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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