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日拟作出的泸州成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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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泸******纸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人:王要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号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泸******纸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四段**号泸******四******主要处建设内容:泸******决定投资***万元租用四******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四段**号*号楼生产厂房建设“泸******纸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条纸制品加工生产线,包括涂布机、切纸机等设备、设施,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金银卡纸****吨。本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措施投资为**.*万元。*.施工期: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料堆放场四周设置挡墙,并在表面采用篷布遮盖;在施工作业区主要扬尘部位要配备洒水、喷雾设备,实施喷雾降尘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高噪声固定设备应采用固定式或活动隔声屏进行降噪处理,同时尽可能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运营期:项目废水依托项目长江液压件已建的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复合机烘干段采用电烘干工序,烘干段设备处于密闭状态,并通过管道将烘干废气引入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烘干段设计风量为****m* /h,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总风量按****m* /h计,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m 高排气筒(DA***)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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