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我市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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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敏锐通讯员/曾文静)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助核查企业公示信息的通告》。通告指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辖区***家企业,委托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核查工作,依法利用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本次委托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核查工作,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核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企业公示信息相关的佐证材料,按时限完成问题整改。对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信息标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如有疑问的,可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正文结束附件下载开始附件下载:附件下载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