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潍坊峡山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七批次10万吨)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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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七批次**万吨)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XS-****-**** 二、项目名称:潍坊******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七批次**万吨)。 三、标的资产内容: 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粒径规格≤*.*mm),总重量为**万吨,转让单价为**元/吨,竞买保证金**万元。 注:*、意向受让方按照单价参与报价,每次报价幅度为*元/次或其整数倍。 *、标的资产最终成交价格计算方法:成交单价(元/吨)×总重量。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竞买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七批次**万吨)挂牌(竞价)文件》。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本项目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将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随机生成一家。 六、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日(每天上午*点-**点) 地点:潍河老河道东侧,峡山区山水原著南邻;联系电话:***********张先生,****-*******/***********舒先生。 七、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 *、本次标的资产为项目施工过程的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七批次**万吨),标的资产成分、质量及瑕疵不做保证,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承担。 *、标的资产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山东******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清交易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至指定账户。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及未按规定缴纳相关款项的,将取消受让方资格,竞买保证金予以扣除。 *、标的资产评估总重量为预估数据,最终以地磅称重的实际运输量为准,据实计算。 *、标的资产清运开始,受让方应有承载日清运量最低约为****吨的存放场所,场内装载费(按照*.*元/吨计收)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按规定付清全部款项后,到出让方办理资产的交接手续,按照出让方施工进度要求在**个有效施工日历天内全部清运完毕。 *、项目区外运输道路的联系、洽谈、沟通、养护、修建及费用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身安全、矛盾、纠纷、噪音、扬尘、民事协调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且费用自理,项目方、出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概不负责。 *、涉及标的资产的一切手续和税费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挂牌文件中未涉及的手续费及税费),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并核实核算。受让方所交的款项(含交由第三方代收或代缴的款项)不足以缴纳应交税费的,应于成交标的资产办理移交手续结束前按出让方要求补齐。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等原因,出让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按实际运输量进行结算,扣除结算款项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受让方(不计息)。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中段 潍坊******处置峡山水库坝后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一宗(第七批次**万吨)挂牌(竞价)文件.pdf山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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