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钢营销中心2023年9月重载托运车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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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P********项目名称包钢营销中心****年*月重载托运车招标发布日期****/**/**报名截止日期****/**/**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开标日期时间****/**/**-- **:**项目类别备件 招标部门S*******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米)标书文件请登陆网上招标平台后,下载标书与相关文件变更公告内容一、项目名称:包钢营销中心****年*月重载托运车招标二、项目编号:ZP********三、变更情况:业绩要求由“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份****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重型托运车(同类型指牵引车或平板挂车)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如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双方签字或盖章有效)。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份****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重型托运车(重载托运车包含牵引车和平板挂车)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如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双方签字或盖章有效)。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由公布之日起至****/**/** **:**:**(北京时间)变更为****/**/**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由 ****/**/** **:**:** (北京时间)变更为****/**/** **:**:**(北京时间)。
由此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四、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变更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内******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陈润兵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李雪晨 ****-*******
业务部长:曹小艳 ****-*******
客服热线电话:****-*******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