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安陆市中心】安陆市经济开发区智创食品加工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陆市发展二路(碧涢东路—银杏大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EPC+O)监理服务开发区智创食品加工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展二路(碧涢东路—银杏大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EPC+O)监理服务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AL-202308QG-0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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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ji-contenttxt-start关于安陆市经济开发区智创食品加工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陆市发展二路(碧涢东路—银杏大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EPC+O)监理服务
                                  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资料 :“‘项目负责人’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问:******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的要求?
答:除子公司以外,******交的社保均有效。caiji-contenttxt-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