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9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智涵澜生物炭泥生产加工项目新罗区苏坂镇红邦村八一路华辰煤矸石经营部内龙龙岩市新罗******龙******项目位于新罗区苏坂镇红邦村八一路华辰煤矸石经营部内,租赁红邦村村民刘平所属的闲置场地(原为华辰煤矸石经营部闲置用地),面积约****m*,建设新建一条生物炭泥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主要设置原料堆放区、破碎区、翻堆搅拌区及成品堆放区。项目以外购生活污泥、煤矸石、粉煤灰为原料,经破碎、混合搅拌及发酵等工艺处理,设计年生产加工生物炭泥*万吨。项目严禁以危险废物为原料。(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二)大气污染防治。应严格控制全厂颗粒物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均进行搭盖钢棚、密闭,不得露天随意堆放,各产尘点应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应严格控制厂内污泥储存量并及时处理,污泥堆存、混合搅拌、翻堆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通过喷洒高效微生物除臭剂及经微负压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三)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污泥堆放区应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全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地浇灌。(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分别得到妥善处理。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