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9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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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石材及建筑材料加工制造项目龙岩市连城县朋口镇朋城村下桥背路***-*************利用位于该处的闲置空地进行建设,新建原料堆场,筛分、洗砂、压滤区,成品堆场,年产**万立方米黏土(瓷砖粗胚的原料)和**.*万立方米成品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洗砂工段、压滤工段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经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地浇灌。*. 生产加工过程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破碎、筛分工段应采取封闭措施;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应搭建棚盖,原料、成品不得露天随意堆放;各产尘点应当采取密闭、围挡和喷水喷雾降尘等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机油应规范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回用于设备润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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