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最高可帮扶5万元!第四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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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心关爱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湖南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的第四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开始啦!参加对象为已参加****年度或****年度长沙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含农民工)。享受大病关爱的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职工个人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或者其他医疗费用较大的疾病;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十二个月内的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含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和二次补助)报销,工会医疗救助帮扶(指建档困难职工)以及社会救助后,职工个人自负医疗治疗费用仍然超过*万元(含*万元)。以下情形不纳入帮扶范围:*.已享受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帮扶的;*.因参与或从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而产生医疗费用的;因酗酒、自杀、自残行为而产生医疗费用的; *.不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拒绝核实情况,隐瞒或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能给予关爱帮扶的情形。职工符合大病关爱帮扶条件且个人自负治疗费用超过*万元(含*万),不足**万元的,按照不超过*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万元(含**万),不足**万元的,按照不超过*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万(含**万),不足**万元的,按照不超过*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万元(含**万),不足***万元的,按照不超过*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万元(含***万)的,按照不超过*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患大病职工应在**月*日之前向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帮扶申请审批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审批表、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和工会帮扶、社会救助情况等相关材料。如患大病职工****年度和****年度所属职工医疗互助关系不同,则向****年度职工医疗互助关系所在地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如申请人符合大病关爱帮扶条件,但是因大病已身故的,则需另外提交死亡证明、受益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长沙银行卡复印件。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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