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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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股权转让方名称
北京东方******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北京东方******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转让方北京东方******认缴注册资本为****.*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万元;未实缴部分的实缴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公告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方知悉并同意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我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