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关于召开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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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庐山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年*月**日下午*时整,在庐山市发改委四楼会议室召开。二、听证会方案依据国家《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对我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成本监审、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负担压力,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拟定调整庐山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通过对庐山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成本监审,****年污水处理成本为*.*元/吨,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污水处理费标准应不低于*.*元/吨,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和调整幅度问题,本次进行第一步提标,至少达到国家政策最低标准要求,后续根据情况再适时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吨以下为***.******.***元/吨,**吨以上***.******.***元/吨。*.非居民用水:***.******.***元/吨。*.特种用水:***.******.***元/吨。庐山风景区污水处理费参照此标准执行。代征手续费为征收总额的*%,******的代征手续费依照庐山管理局的规定执行。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人)*.消费者代表(*人):王琼、裴道林、徐招进、钱星宜、江斌、王以林、熊嵩、欧阳力*.经营者及相关代表(*人):曹春华(************厂长)、孙杰(庐山智慧旅游数据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人):左骥平(人大代表、冰玉涧社区书记)、王翼(政协委员、牯岭镇二级主任科员兼政协工作联络组长)、周孙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冬金(市财政局国库股干部)、殷国华(市市监局执法稽查局负责人)、李芳芳(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水环境股负责人)、李海明(庐山市(局)综合执法处智慧旅游数据监测中心副主任)*.庐山市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应邀参加本次听证会。四:听证会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易文南电话:****-*******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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