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淳安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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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特此公示公示时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人: 何海澎,联系电话: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 (邮编:******)附件:淳安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淳安县水利水电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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