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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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十五家企业:经查:******、漯******************、舞******、河************************、舞阳******、河南******、舞******、******、舞******,十四家单位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以上十四家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舞阳县润和百货商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局于****年*月*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其它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本局通过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cn)进行了公告送达,告知拟吊销其营业执照。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现公告期已满,本局决定依法吊销以上十五家企业营业执照。因其它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舞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个月内依法向舞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特此公告联系人:宋伟松 联系电话:***********本机关地址:舞阳县舞泉镇西大街*号院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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