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泉自然资告字〔2023〕13号)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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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局在《泉州晚报》第*版、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网站发布《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号)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变更补充公告如下:一、原公告第(二)条相关要求第*点中调整为“鲤****–*号地块配建幼儿园装修标准按室内不低于每平方米****元、室外不低于平方米****元标准进行建设,且具体装修方案应与鲤城区教育局协商一致,经验收合格后再移交鲤城区教育局。丰****-*号地块配建幼儿园装修标准按室内不低于每平方米****元、室外不低于平方米****元标准进行建设,且具体装修方案应与丰泽区教育局协商一致,经验收合格后再移交丰泽区教育局。”二、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前(以泉******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拍卖起始时间顺延至****年*月**日*:**。原公告的其它事项不变。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