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关于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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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赤松环审表〔****〕**号***.******.***?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方式: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环评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松山区广场路中段**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下载地址: https://***.******.***/s/*PxQHotWAWQiUOVMHdYN*Jw 提取码: *vr* endprint